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29章赵十九你想我了没有 (第4/5页)
低了声音,流露出请求来。 “我知道。”老孟是一个老兵,自然比她更懂得规矩。但是,咽了咽口水,他的声音却哽咽了“小齐,小布这个孩子,是个苦命的。不瞒你说,他家就与我在一个村子,他家也是军户,我跟他爹是旧识,同时入得行伍,陛下第三次北伐时,他爹是为了救我的命,才死在了北狄人的刀下。他爷爷早年间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后来一直卧病在床,家里六亲都无靠,这次小布入营瞒报年纪,也是为了拿点军饷补贴家用。他入辎重营…是我帮的忙。这孩子脑子不太灵光,胆子小,但却是个极孝顺的,领了饷从不留给自己,全带回了家里…如今若真是斩了他,我如何,如何向他爹交代。都是我的错,当时他逃跑,我该阻止他的,但我自私,想到北狄鞑子多,任他逃掉一命也是好的…” “老孟,战时逃兵,按律当斩。” 叹着气顿了片刻,她眉头蹙了起来。 可是… 当初夏初七还在辎重营时,丁字旗的十个人相处的都极为愉快。他们明知道是她晚上敲锅才被夏常穿了小鞋,押送乌仁潇潇去益都,可谁也没有告发她,平时营里的脏活累活,也都不让她做,对她算是不错的。尤其是小布,夏初七与他相处了一个多月,感情尤其好一些。说来小布还是一个孩子,谎报了年龄,其实还不满十四岁。 “抓到了!昨晚上抓到的。”老孟一张黑脸很是焦急,抹了一把汗水“大军就要开拔了,大将军要杀了逃兵…祭旗!” “小布?抓回来了?” “小齐,大将军要杀小布他们…” 不等她问,老孟已经跳下马来,语速极快。 自从上回炸掉了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有胆有量,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完成了任务,赵樽很是看重,就留在了营中。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老孟则高升了总旗,混得都算不错,可此时老孟何事如此慌张? 是老孟。 两个人正说着,远处背着夕阳光线奔过来一骑,像是赶得有些急,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夏初七蹙起眉头,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她终于看清了。 “多谢多谢,最好如此!” “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 “幸好不是妇人。”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 “果然不是妇人。”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 “就凭这曲子吹得…老子一句也不懂,就可知深浅了。” “说啊,曲子如何了?” 挑了挑眉,她停下话来。元祐丹凤眼一瞄,停下吹奏。 “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就凭这首曲子…” 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夕阳仍暖,可早晚风凉,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望向了身边儿吹奏的元祐,心生感慨。 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了。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醉渔唱晚》,曲意深长,洒脱风流,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心情都明快了起来。 两日后。 … … “嘿嘿,小意思而已…” “你写的?小爷没咋没听过?” “哦,和佛经差不多。”夏初七随口敷衍。 “圣经是什么经?”元祐狐疑地看着她。 哈一声,夏初七笑了“玩笑玩笑,我的理解呢,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rou和灵魂的融合。友情里可以掺杂许多东西,爱情却不能,《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所以爱情之于男女,女人之于男人,男人之于女人,就是对方的骨rou。嗯,差不多就这样了,等有一天,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她痛,你也痛,她伤,你也伤,那么,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 “…”元祐服气了“你要是个男子,必定比小爷还风流。” “去~以前你不是号称情圣来的?不懂了吧?”夏初七收拾起药膏,往包袱里一塞,损了他一句,又热心地为他解释了“最大的区别就是——友情的表达只能在白天,爱情的表达却可以在晚上,在被窝里…” “爱情?友情?有区别吗?不都是觉得对方好吗?” “我们两个嘛,除了亲情之外,充其量算友情吧。” 原本想要打击他一下,可想想又严肃了脸。 夏初七差点儿被他呛死。 元祐一乐,又生起了逗她的心思“哎我说,你先前说什么爱情,哥哥问你啊,啥叫爱情?你说比如我俩如今这样子天天在一起,你也喜欢我,我也喜欢你,这算不算爱情?” 夏初七生气的拉下他的袖子,没好气地瞪他。 “滚——” 元祐心思有点儿飘,像是极受不了她似的,瞥了一下左臂上的药膏,嫌弃地哼了一声“少臭美了,哄你玩呢,还当真了?” 在她的眼中,他就是她的哥哥。 她的笑是真诚的,就好像看着她的哥们儿,笑容荡漾在脸上,小小的梨涡像在一圈圈的回旋,语气里有着对他的全然信赖。 “真的?不骗人吧?”夏初七眼睛一亮,高兴得眉飞色舞。 嘿嘿一乐,他丹凤眼一斜“我本来想说,表妹你真是越来越好看了。但为了不让你骄傲自满,还是决定不说了。” 夏初七突然的斥责,拉回了元祐的思绪。 “什么事说呀?最讨厌被人吊胃口。” 经历过太多的女人,元祐比谁都清楚,真正够味儿的女人,不是像东方阿木尔那种一看即惊为天人的仙女儿,也不是喝酒喝得头脑发热时随意发泄兽性压在身底的红颜美人儿,而应该是像阿七这样默默的美丽着,生活着,看上去像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可不打扮也能熠熠生辉,与她生活在一起就很开心,越看越顺眼。只要她愿意,可以美冠六宫粉黛,她不愿意,也可以融在万千人群里不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