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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4页)
血泪史,她满肚子苦水无处宣泄——天理何在?在林家帮佣的是母亲又不是她,为什么她也得下海当大少爷的私人奴仆? 别人只看到她跟着万人迷少爷吃香喝辣的一面,可谁知道花样年华青春无敌美少女心里的痛?无处申冤的她只能将眼泪往肚里吞,化悲愤为力量,年年向母亲抗议,直到二十岁这年,母亲终于同意她搬出来独立生活。 她的人生会如此悲苦,是她自己造成的错,要不是小时候心太软,被少爷孤单的背影给蒙蔽,傻傻的以为他需要人陪,她也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害自己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整整十五个年头——幼稚园、小学、围中、高中,两人不仅同校还同班! 被迫当连体婴也就算了,最最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她的少爷功课好、运动神经发达,身材高大结实,举止间散发出富家子弟贵气逼人的派头,再加上满坑满谷的金银财宝熏陶出她觉得刺眼别人却当作是白马王子基本配备的铜臭味,天时地利人和下,成为众人热爱嚼舌根的话题人物。 唉,锋头太健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人物,连带的大家都知道她唐乐乐是大少爷御前小奴儿。 她发誓她不是老天爷特地生来服侍成军少爷的丫鬟,她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随时可以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为往圣继绝学,为…在母亲三令五申外带棍棒齐飞下,她满腔的热血变冰水,敢怒不敢言,叛逆的爪牙被磨得光溜溜,以顺从懿旨为人生最高指导原则,以服侍被宠坏的少爷为毕生使命。 成军少爷是她从小到大挥之不去的梦魇,她至今还是想不透,明明就是不屑低等智障人类的鄙视眼神,怎会被说成眸光如鹰隼般锐利勾人?笑一不会要他命的冰山脸硬被解读成酷得很性格,老是害她气喘吁吁追着跑的运动员体魄,则成了台湾版中田英寿,严重糟蹋她的偶像。 难道没人看出在偶像的光环下,她的少爷是个超级生活白痴,日常生活要人张罗打点,吃喝拉撒睡还要人服侍,没有她就像没有行为能力的小孩?就算夫人身体赢弱,三天两头往医院跑,他也不能拿她当奶妈使唤,论年纪——去掉秒数不算,她还小他五个月零三天过八小时又二十分。 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她忍忍忍,忍到差点内伤,忍到差点吐血,卧薪尝胆十五年,好不容易熬到上大学,为了彻底摆脱恶魔在身边的乖舛命运,她选填外文系,原本以为一切将海阔天空,人生由黑白转彩色,不用再伺候四肢健全却懒得像只猪的大少爷,孰知无巧不成书,竟然又凑巧同校! 台湾的大专院校一堆,为什么偏又让她碰上他?她早就怀疑老天爷跟少爷有一腿,才会让她这青春无敌美少女一直过着被蹂躏摧残的生活。 回忆是痛苦的折磨,她下定决心从今天起将十五年来的梦魇自脑海驱逐出坟,张开双臂拥抱新生活。 唐乐乐满意地环顾母亲帮她租下的房子,能在寸土寸金的市区精华地段,拥有附设客厅、厨房,家俱一应俱全的新公寓,运气好到连她都直呼是神迹,摆脱被少爷纠缠的梦魇。果真是美丽人生的开始。 她好不快乐地拉开露丝被,脚尖轻盈点地,对着落地式的镜墙转圈,长及腰际的乌黑秀发如瀑布般飞扬,美得婆人想摸上一把。 她好心情地对着落地镜扮鬼脸十八拍,就在她玩得正起劲时! “乐乐…”轻得像微风吹过的嗓音,飘然而来,直撞入乐乐胸口,掀起看不见的涟漪。 对于已听了十五年的低沉男嗓高度敏感,乐乐手舞足蹈的动作顿时停在最后一格,她呆愣在原地,以为自己因以往被奴役过度而产生了幻听。 “乐乐!”寒风来袭,可怕的魔音划破寂静,蹦出令人心惊胆跳的震撼力,吓得她当场跳了起来,瞠目直视房门,冷汗直流,脑海中幻想的美丽人生因男人的呼唤而一步步离她远去。 她捂住耳朵,摇头再摇头,否认再否认,百分之百坚持是她被奴役太久,一时无法适应恶魔不在身边才会产生可怕的幻觉。 她已经跳出戕害她十五年青春的火坑,再也不是成军少爷专属的小奴儿,现在的她是只快乐的小鸟,想飞就飞,想叫就叫,自由逍遥…“唐乐乐,还不滚出来?”加了火药味的嗓音,低沉得吓人,被奴役十五年的唐乐乐光听声音就知道没什么耐性的大少爷要开始发飙,被使唤惯了,她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没骨气的迅即打开门。 被噩梦惊醒,果然不是好预兆。 唐乐乐一分钟前勾勒出的美丽人生,在看到阴魂不散的恶魔后,如昙花一现,正式宣告终结。 “成军少爷,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唐乐乐谄媚的对坐在客厅的林成军咧嘴微笑,尽管心里呕得要死,她还是笑,笑到嘴角抽搐,笑到眼里喷火,笑到连她都看不起自己虚伪的嘴脸。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林成军悠哉地坐在沙发椅座上,笑看一脸杀气却硬是挤出过于灿烂笑脸的人。 “这里,我是说房子的主人…”她瞄了一眼高档家具,心里有不祥预感,后知后觉的发现出自设计师之手打造的房子,有可能…“笨乐乐,唐妈没跟你说这间公寓是我二十岁的生日礼物?”他挑高浓眉,好心地提供答案。 看着她垮下肩来还不忘挂在脸上的僵硬笑容,林成军绷紧一整天的神经开始松懈,只要眼里出现她的身影,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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