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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刀还是剑 (第2/2页)
不住看他,忙着干活的苦哈哈,看了他一眼,竟似忘了自己背上的重担;替主人喂马的少年家丁,看见了这个人,觉得自己神威凛凛,变成了马上的主人;锱铢必较、暗扣秤头的小贩们,忽瞥见了这个人,就像苍蝇被蜜糖吸引,竟忘了找还碎钱;街上的女孩子,看见了这个人,就想起了自己夜夜在梦中出现的情人,彷佛正如眼前的人,雄姿英发,目光这回像苍蝇粘上了蜜汁;而小孩子看见了这位豪迈威风的大哥哥,幻想将来也要长得跟他一般英挺好看。心里邪的人不敢对他正视,性直的人看了也自形秽陋,而这个人本身,像心知肚明人人都在注视他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过大街,走向三合楼。 敢情是那大汉太过引人注目,街上的人才忘了再看王小石和白愁飞,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大汉的身上。那个人走过的时候,有一辆马车,本来正急急赶路,赶车的人抖控缰绳,正纵勒闪避街上的行人,但忽瞥见路上横过这么一位高大威猛的人,给他侧睨一眼,只觉蓝电似的眼神射来,如同遭了一击,一失神下,眼看马车就要踏上一个正在路心傻愣愣地看着这威武大汉的幼童! 那高大威猛的大汉从容地横跨一步,一手按住马头,马车就戛然而止,赶车的人几乎被陡然的急止挫飞出车外,大汉的另一只大手,却似老鹰捉小鸡般的,把小孩子揪到路旁,并温和地告诫他道:“小孩子,以后要是没大人带着,不许满街乱跑。”那小孩子早就已吓愣了、看唬了,赶车的人也呆了,连马也不敢乱奔乱窜了。那大汉说完这句话后,又继续走向三合楼。每一步随随便便迈出,都似常人四步之宽;每一步都龙行虎跨,像跨一步就在地上烙刻了个铁印章一般。 王小石因白愁飞注目而望去。 他比白愁飞看得迟一些,所以始终未曾看清楚那大汉的脸貌。 那名大汉走入了店门。 一时间,店里的伙计都当他为上宾,连店里的客人都自形猥陋,自觉比这人低上三级,巴不得吃饱就走,不敢与此人平起平坐。 世间懂得看人内心的人,一向不多,但识得看人衣饰的人,所在多有。单凭这大汉身上穿的似丝非丝、似缎非缎、既有棉布之暖而又兼得绸布之凉爽的布料,明而显之是敦煌道上“家和堂”的贵重货色,单只这件衣料,可能就要比自己家里所有衣服加起来都昂贵一些,所以就算不看那名大汉的堂堂相貌,心里也早就矮了一截。 一大截。 伙计当这名贵宾莅临,是无上的光荣,忙把雅座腾出,座位向阳,远江近街,伙计更招呼殷勤,捧巾奉茶的,一如许多酒楼茶居,把名人、京官千方百计地请来做“活招牌”一般──连这样出色的人都入咱这家店来,足见这家店子是如何的高尚,怎样的与众不同了! 所以难怪有人认为:上馆子不再是为了吃好菜,而是为了“吃名气”;穿衣服不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了“显气派” 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吧!那胖嘟嘟的“饭桶”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人人干活,都是为了吃饭充饥,怎么现在的人,都光吃菜而不吃饭?”他喝了一口茶又道:“何况现在连菜都不是拿来吃了,只拿来看,酒也不是拿来喝的,却拿来光浪费、显排场。” 这时候,那名大汉刚叫了一坛子高粱酒。 他一手提着酒坛口往嘴里就倒,一半倒在嘴里,另一半自嘴边溢出,弄湿了衫子,他倒一点也没有在意,豪态依然。 可是,那“饭桶”这么一说,分明是针对他而发言。 那大汉愣了一愣。 店里的人都知道不好了,心里暗忖:那“饭桶”不自量力,竟敢得罪那名气宇轩昂的猛汉,肯定会有苦头吃了。 果然那猛汉放下了酒坛。 他缓缓地转头,望向那“饭桶” 他一跨入三合楼的时候,就知道三合楼这底层里里外外只要是活着的人,不管是掌柜还是伙计,客人还是乞丐,都看着他,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便是这个吃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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