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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夏至 (第11/20页)
记录。据他供述,调查人员自口袋里取出写有Barathion的小纸片强迫他照抄承认,他无奈照写后,不久调查人员又来说:“我们副局长说,要将B字改为P字才对,你要再写过。”他“处此环境,迫得照他的意思,将原来的名称Barathion改为Parathion,现在案卷里,仍有我涂改的原来笔录存在”虽然证据和其他证人都证明根本没有提供巴拉松的事,但是,法官照判陈华洲教授是杀人犯。其中一个插曲是:陈华洲因为是大学教授,他在调查局所受的刑求,比其他被告“客气”些,但他最后诬服,竟是别有内情。原来案发前几年,他曾从警总保过一个陈姓学生出狱,后来这学生投共了,调查局拿这件事来逼他选择,是愿坐“匪谍”的牢呢,还是坐“杀人犯”的牢?苛政猛于虎,两害相权之下,他宁可做“杀人犯”也不敢做“匪谍”于是,他屈服了。后来被判无期徒刑,病死了。在临死前他还说:“我这一辈子没看过巴拉松,没研究过巴拉松,没想到却被巴拉松害得那么苦!” 欧卡曾:我也是啊!也宁愿做别的,什么犯都成,就是别做共产党,吓死人了。在共产党与杀人犯之间,我也宁愿做杀人犯。 龙头:杀人犯也没那么好做的。武汉大旅社命案的游全球最后受不了了,承认是杀人犯,但是不行,还要他咬出别人来。他说要咬谁啊,请告诉我。但调查人员又不肯提示,这不是怪事吗?其实这是不了解办案心态的缘故。以我的案子为例,他们逼我,我说:“我看别这么麻烦了好不好?你们拿空白的笔录纸来,我在最后先盖下指模奉送,然后你们回办公室,随便你们怎么填写我的罪状就是了,你们填我是‘匪谍’、是‘台独’、是长白山上的‘老狐狸’,我被抓时,正是电视剧《长白山上》外号‘老狐狸’走红的时候,悉听尊便,都行!”可是,他们不肯,他们说:“他妈的你是什么意思?你这样看不起我们!你以为我们破不了案,你想把秘密带到棺材里去?不行!你死进了棺材,我们也要把你棺材盖敲开,要你吐出秘密,再去死。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你不说不行!”我说:“你们要我说,总得透露一点蛛丝马迹,让我来编。”他们说:“我们不提示!”正因为他们的信条是“不提示”所以才有新疆王盛世才那种整人作风。当年盛世才自己反苏后,诬人是共产党,十分起劲,他亲自审问丁慰慈,查问拿了苏联多少卢布。丁慰慈不胜刑求,向盛世才说,你说拿多少就拿多少,我承认就是。可是盛世才一定要逼人自诬、自己说出口。于是丁慰慈只好从拿五万说起,盛世才嫌少,毒打之下,卢布由五万升到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可是还打不停,嫌太少。丁慰慈索性自诬拿了一百万,结果盛世才又嫌多。于是,丁慰慈由十万、二十万、三十万,一路往上升后,再从九十万、八十万、七十万、六十万一路往下降。直到被毒打得体无完肤时,丁慰慈说出五十万,盛世才才认为与“腹案”相合,含笑叫停。盛世才的结论是:“丁慰慈!你早说实话,不就少吃那么多的苦头了么?”——这种办案心态,后来我才悟出道理来,原来这是一种自欺型的心理变态、一种自欺型的虐待狂。明明以冤狱整人,却听犯人自己说出口、看自诬细节以为乐,乐而久之,他们也多少自欺这不是冤案、假案、错案,这是无风不起狼的。于是,他们心虽不安,理却得了,遂根据犯人的乱说而乱编,嵌入法律,把案子咬得死死的,最后,奖金他们拿,大牢犯人坐,周而复始,冤狱连台了。 余三共:龙头分析办案的心理状态,真是入木三分。这正说明了他们存心制造冤案、假案、错案,却不直截了当,写好口供,逼犯人盖指模了事,而要绕一大弯,从犯人口中说出五十万卢布,数目跟他们的底价相合,才算满意罢休。 龙头:最后犯人盖指模的时候,为免事后纠纷,有时还拍照存证呢。游全球的例子就是。据我所知,这种盖指模的方法还算是客气的。有个人叫余掁邦,他本是调查局干员,因为被自己人整,变成“匪谍”他跟我说,他很内行,知道不能盖指模,他始终拒绝盖指模。但也没用。他口供上的指模,是他被打昏后,被办案人员按他的手盖上去的。——反正这些人要你的指模盖上口供,他们是不愁没办法的。 余三共:我不懂的是,案子纵使成立了,最后还是要移送法院审理的,难道法官也不主持一点正义吗? 龙头:法官?别提什么法官了!法官不都是国民党一窝人吗?以武汉大旅社命案为例,前后审了十七年,前后经手七十多位法官,除了三位改判十五年外,十七年间,竟没有任何一位法官主持过一点正义,甚至在开庭后,有的法官说:“我知道你们是冤枉的,可是我是公务员,不是包公啊!是包公也没办法啊!”有的法官说:“调查局移过来的案子,不判行吗?”有的法官说:“我没害你们,人家怎么判,我就怎么判。”有的法官说:“你们的口供已经把你们咬得死死的,你们还想怎么样?”有的法官说:“十几年有什么了不起,关三十年的还大有人在。”我看过那张七十多人的法官名单,还记得有曹德成、石明江、吕有文、王甲乙、王刚等,后来他们都升了官。在这里,法律是保护政权的,不是保护人权的,是保护政权的工具,不是保护人权的屏藩,你相信它、相信法官,你就太天真了。武汉大旅社命案的律师们有一个共同的结论,就是律师办这件案子,就好像和尚帮人念经超渡,经是念完了,但被告们能不能“超渡”完全看他们的运气了。 余三共:武汉大旅社以外的案子呢?法官的表现有没有好一点? 龙头:我举个景美翁媳命案给你领教领教。案子说一个六十六岁的老头子张国杰借钱不遂,杀了老朋友和老朋友的媳妇。他的案子,经地院判决、高院判决、高院更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最高发回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前后共经二十三次。每次死刑或判一个,或判刑两个,共判死刑十九个,参与的法官地院一人、高院三十三人、最高五十五人,前后共八十九人。几乎每一个法官都轮流到了,并且一轮流再轮流了。法官一路判他死刑。但说杀人,得有凶器,凶器是什么,始终描写不出来。还是一个法官叫林晃的聪明,他摇头晃脑,铁口直断,说是刀。林晃的判决书说行凶时“顺手检取一刀”既然就地取材,当然刀是苦主家里所有。但苦主却到庭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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