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四章借双筷子用一下 (第1/2页)
第七十四章 借双筷子用一下 七十四章借双筷子用一下 “你要是不来我不知道去哪儿了?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怜好孤单,那种感觉真地好可怕呀!”牧云依在杨晨身边,往回走 “海霞,我这不是来陪你了吗?没事了!虽然我不知道让你留下来是对是错,我不想看到你不高兴。”杨晨把牧云的包背在自己身上,拥着她往前走。 “那课你听完了吗?就跑出来了,当心你完不成任务。” “我听了一会儿,觉得也没什么新意,又一直心神不安,才提前跑出来找你,想来送你上车。说实话,我算是认真的了。” “嗯!就是喜欢你这认真劲儿。” 杨晨没有说话,他感到心里暧烘烘的。这么多年了,自己因为不善变通,吃了好多亏,连爸妈有时候也会骂自己傻,一个在别人眼里失败透顶的人,却能得到自己眼跳的女神的褒奖,世上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幸福呢?这什么这不是陪自己一生的那个人呢? 杨晨想起了家里的那些争吵和冷战。 “陪我去林菲那儿一趟吧,行吗?”牧云突然说。 “林菲?” “是呀。我地一个同学。很要好地一个朋友。好几年没见了。我和我哥说昨天我在那儿了。今天我要是不回去。还得去和她说一下。” “行。只要你在。你让我陪你去那儿都行。” “那去我家吧!”牧云很快地说。 “行呀。你以为我不敢呀?我去了就说。林老板。我想把海霞带走!”杨晨挺了挺胸膛。想表现出一点气势。 “得了吧你。他还能让你站着出门吗?不打断你地腿才怪呢!” “我不管。为了你。什么都值地!一条腿算什么。命都能豁出去。”杨晨在心底衡量了一下这句话地可行性。能够肯定地是。现在没有人能把牧云从他地身边带走。 “嗯!”牧云有些满意地答应着“菲菲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她的店在文化路上,离这儿不远。” 他们穿过了红绿灯,拐了一个弯,就到了文化路了。这条路并不是很繁华,林菲地服装店名字有点好玩:有点偏服装店。 “你看那店名好玩吧?”牧云的心情已经恢复了过来,离着有点远就批给杨晨看。 “是那个有点偏吗?就是你同学的呀?林菲?” “是呀,我们六年同学,感情很好的,她结婚,离婚我都陪着她的。” “离婚了?” “是呀,她老公因为她生了个女儿,就打她,逼着她离婚了。”牧云位住了杨晨说“真打呀,她给我看过,遍体都是伤,都把她扒光了打。” “怎么还有这种人?” “要不我说嘛,男人没什么好东西,现在她自己带女儿过,开了一个店,挺好的。那个男人又回来求她了。你在这儿等我,我进去一会儿就出来。” “我陪你去吧!”杨晨眼巴巴地望着她。 “你进去了我说什么呢?那妮子很精的,一眼就能看出你是谁,下次吧!啊!”牧云 杨晨还能说什么呢,只好说行。 “你快点呀!” “我知道,30钟吧。我的包你就先背着吧,别乱跑,就在这树下等着,乖!”牧云说着,脸上有些红润“我去了!” 杨晨看着牧云向那服装店走去,推开了门,消失了。门反射着夕阳的光辉。 他终于体味到了等人的感觉,在这里等待一个自己爱着地人的感觉,开始很好很美妙,抱着她的包,想象着她的手纹在上面,很温馨,细细地体味着。可是30钟的时间已过,时间还在一分一秒地往前推移。杨晨远远着看着那扇门开开关关,出来进去的都不是自己要等的人。时间就过得特别的慢,特别的难。打个电话吧,杨晨把手机拿在手机,按下那一组数字,却按不下呼出键。她就在里面,不知道在忙着什么,不过她不会自己偷偷离开地,这门口这盯着吧,反正跑不了的。 杨晨心里一直就慌张张的,这半个小时就好比是过了几年几十年几百年,什么如隔三秋呀,你快出怎么还不来呀?站起来又坐下,再站起来绕着这一块地方转了几圈,终于看到牧云出来了。林菲在后面,还有一个小姑娘,比美琪要小的多。 在作最后的告别,依依不舍的样子。 杨晨一直盯着她,牧云竟然找到了一个机会对着他笑了一下,杨晨感到所有的苦恼一并消失了。 看到林菲回去了,牧云在向自己招手呢,杨晨马上乐颠颠的跑了过去。 “等急了吗?”牧云迎了他几步。 “可不?”杨晨想去拉她的手,牧云躲开了他。 “别让人看到呀!” “她早回去了,你们聊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