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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2/2页)
少。我们无意伤害你们。” “在打电话联络之前.我没有别的话可说。”弗芮区少校说。 “好吧。”大山姆说。“你呢,年轻人?” “我叫福雷斯特·甘。”我告诉他。 “真的,”他说“这名字可是来自贵国南北战争中知名将军纳森·贝福·福雷斯特?” “嗯。”我说。 “真有意思。我说啊。阿甘,你在哪儿念书的?” 我正要说找念过一阵子亚拉巴马大学,但想想,我决定还是保险一点几好些,于是,我说我念过哈佛,这话并不完全是撒谎。 “啊——哈佛——绛红色校旗,”大山姆说。“嗯——我对它了如指掌。师生关系都很不错——即使他们进不了耶鲁,”他纵声大笑。“老实说,这方面你的确有点像个哈佛人。”他说。不知怎的,我觉得会有祸事临头。 傍晚,大山姆吩附两名士著女子带我们去住的地方。那是一间草屋,泥土地面,屋门矮小,令我不禁联想到李尔王去的那间茅舍。两个大家伙手持长矛走来,站在我们的门外守卫。 那些士著整夜敲鼓唱“噗啦噗啦”而且,从屋门往外望可以看见他们已架起一个巨大锅,锅下面还生起一盆火。我和弗芮区少校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猜想公苏明白,因为它独个儿坐在角落里,神情阴郁。 大约到了九、十点,他们还没给我们吃东西,弗芮区少校就说,也许我该去跟大山姆要晚饭吃,我往门外走,但是,那两个士著把长矛交叉挡在我前面,我明白了意思,回到草屋里。我猛然恍悟为什么他们没有邀请我们吃晚饭——我们就是晚饭。惨了。 继而,鼓声停了“噗啦噗啦”也停了。我们听到有人夜外面咯咯呱呱诖话,接着有人咯咯呱呱回答,听起来像是大山姆。双方这样交谈了半天,争执激烈起来。就在他们把嗓门扯到不能再大的音量的当口,我们听到——声“锵”的巨响,听起来像是有人被板子还是什么的敲了一下脑袋。一阵静寂过后,鼓声恢复,大家又唱起“噗啦噗啦” 第二天早上,我们坐在草屋里,大山姆进门,说:“哈哆——各位睡得好吗?” “哼,不好,”弗芮区少校说。“外面那么吵闹,你想我们怎么睡得着?” 大山姆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说:“哦,真抱歉。不过是这样的,我的族人,呃,看见你们的太空船从天而降,以为会送来礼物什么的。打从一九四五年我们就一直在等待你们回来送礼物给我们。他们看见你们投送礼物,自然以为你们就是礼物。他们准备把你们煮来吃,后来我劝他们打消了主意。” “你唬我,老兄。”弗芮区少校说。 “正相反,”大山姆说。“你知道,我的族人不完全算是你们所谓的文明人——起码以你们的标准而言——因为,他们特别喜欢人rou。尤其是白人的rou。” “你是要告诉我,你的族人是食人族?”弗芮区少校说。 大山姆耸耸肩。“差不多吧。” “可恶,”弗芮区少校说。“听着,你得负责让我们不受伤害,而且送我们离开此地,回到文明世界。太空总署的搜索队随时可能抵达。我要求你以对待同盟国的态度尊重我们。” “啊,”大山姆说“这正是他们昨天晚上的想法。” “听清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要求立刻释放我们,让我们去附近有电话的城镇。” “恐怕,”大山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我们释放了你们,你们在丛林里走不到百码就会被小黑人抓去。” “小黑人?”弗苗区少校说。 “我们跟小黑人交战已有数代之久。因为有次有个人偷了一只猪,好像是这样——没人记得是谁了——失传了。其实我们是被小黑人包围,打从有记忆以来情形一直是这样。” “呃,”弗芮区少校说“我宁愿跟小黑人赌赌堵们的运气,也不愿跟一群食人族在一起——小黑人不是食人族吧?” “不是,女士,”大山姆说“他们猎人头。” “妙极了。”弗芮区少校快快道。 “昨天晚上,”大山姆说“我勉强救了你们的命,否则,你们早进了炖锅,可是,我没把握还能拦阻我的族人多久。他们决意要让你们的出现转化为某种收获。” “是吗?”弗芮区少校说。“比方说呢?” “其一,你们的大猿猴,我想他们起码希望能吃掉它。” “那只猿猴是美国独有的财产。”弗芮区少校说。 “话虽如此,”大山姆说“我认为那样做可算是你们的一种外交表态。” 公苏蹙着眉,侵吞吞地点头,然后凄然望着门外。 “其次,”大山姆继续说“我认为你们在此地期间或许可以替我们做些活儿。” “什么活儿?”弗芮区少校狐疑地问。 “呢,”大山姆说“下田耕作。农业。是这样的,多年来我一直想改善我的族人屈辱的命运。不久前,我无意间想到一个主意。只要我们能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壤,引入一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或许可以使我们脱离部落的宿命,在世界市场上扮演个角色。简单说,使我们脱离这种落伍陈腐的经济形态,变成一个有生存能力、有文化教养的民族。” “什么样的农业?”弗芮区少校问。 “棉花,亲爱的女士,棉花!经济作物之王!多年前在贵国首屈一指的植物。” “你要我们去种棉花!”弗芮区少校哇哇叫。 “那可不,大妹子!”大山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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