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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花朵是春天的敌人 (第3/6页)
面包,安抚咕咕叫的肚子。芙蓉距市区尚有50余公里,且是塞车高峰,林梧榆不会快到哪里去,我给值班主任大致说了说,又让编辑留块版面,而后便出去逛商场,帮我的meimei们挑选打折的睡兔,她们睡觉喜欢抱住白色柔软的动物,原来的两只已经破旧不堪,沾满唾沫与汗液。我乐意替她们念叨着这些小破事儿,那样至少能感觉我和她们是亲密无间的,我们是姐妹,没有彼此遗弃。 前后不过二十分来钟,当我抱着巨型身胚的玩偶狼狈地回到办公室,林梧榆已经坐在桌前等我,同行的竟然还有大毛,呲着牙,恐吓我的同事。林梧榆的穿着很正式,衬衫西裤,打了领带。这种天气,打领带,在我的想象里,该是受中央领导的接见了,否则怎么值当中暑的风险。尤其他的领带是红色绣野玫瑰的,夸张得像个乡村新郎。 "你喜欢玩具?"他接过一只,笨手笨脚地隔着包装纸抚摩兔子的眼睛。我发觉他手背的皮肤十分粗糙,是做过苦活的人,在我七八岁玩洋娃娃的年纪,他怕是在劈柴吧。 我对他笑笑,让他误会好了。他恋慕的女孩子应当是住在玻璃王宫里的那种,透明的水晶花瓶插着大蓬大蓬雾状的白色苍兰,喜欢各式各样的玩偶,整个情调酷似好莱坞的那部美仑美奂的《纯真年代》。林梧榆会爱上被他杜撰出来的公主,一名天真的、全然不知人生阴影的女子。关于这个问题,我敢用一百万跟你打赌。 林梧榆带来了两本影集,都是大毛的,拍摄技术不错。还有,他其实是个健谈的男人,尤其谈到大毛,你几乎会产生出错觉,以为他是权威的动物学专家,有一颗善感的、仁爱的心。当中的一个经典细节,是大毛曾经挽救过一个旅游团的性命。那是两年以前,林梧榆参加单位组织的旅行,他将大毛寄养在邻居家里,但车子驶出市郊,经过一处缓坡,大毛突然窜进驾驶室,对着司机呲牙裂嘴,吓得一车人连声尖叫。大毛这一折腾,行程自然给耽搁了。然而不出十分种,消息就过来了,前方五公里处塌方,压扁了三辆车,死了六七个人。算算时间,要是大毛不出现,他们的车恰好置身彼处。 我写得挺认真,因为事件本身富有激情。林梧榆坐在电脑旁边,信手翻阅报纸,一只手拽着大毛的狗链,免它伤人。林梧榆不肯离开,无论如何要请我吃晚餐。面对如此盛情,我简直没办法告诉他我已经用大力水手的菠菜面包充了饥。稿子交给夜班编辑,老编配了个标题叫做,最酷狗绅士,爱煞冰淇淋。我写稿是不怎么取题目的,全都弄好了,要编辑来作啥。 体育版的几个老少爷们正为配文相片争论不休,本期的特别策划是高尔夫球,有人要用加西亚的,加西亚穿着黑色球衣在阳光草茵中振臂欢呼,有人则倾向泰格-武兹,他那张图象比较动感。我探身察看,他们趁机抓住我。 "苏画,你觉得哪张更棒?""当然是小老虎,"我懒懒地说,泰格o武兹的绰号是小老虎,"看在他爹娘的份上,他爹有二分之一黑人、四分之一白人和四分之一中国人血统,他娘有二分之一泰国人、四分之一白人跟四分之一中国人血统,好歹跟咱们有点儿亲戚关系。"我像念绕口令一样揭泰格-武兹的隐私。 "喂,苏小姐,您老把泰格-武兹的户口调查得一清二楚,是不是看上他那身肌rou了?"那帮小子起哄。我看了看林梧榆,他微微笑着,幸亏不是我男朋友,我想,要不早被吓跑了。 "算了吧,他呀,太嫩了点儿,做我女婿刚刚好。"球类里头,我对高尔夫有点兴趣,但说实话,我瞧得入眼的反倒是踢足球的劳尔,一往情深的西班牙球星,娶了个姿色平平的女人,可是他爱她,忠于她。在每一次成功射门之后,他都会低头亲吻无名指上细细的结婚戒指。打世界杯那阵,是报社大部分女记的发情期,她们满怀妒忌且心存歹念地将各大牌球星太太的资料调出来分析,劳尔的老婆衰老而低调,却并不妨碍她成为众矢之的。那个亲吻指环的深情的男人,为她带去了炽热的光芒。 我慢慢清理我的东西,盘算着呆会儿的去向,瞧这情形,是该我埋单的,毕竟人家路途遥遥地送货上门来。夜班主任是个四十余岁的女性,不折不扣的铿锵玫瑰,美丽,尖锐,摄影记者出身,惯常背个沉重硕大的袋子,一派的冷若冰箱,但今日却异常,倾身向我,温和地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苏画,你男朋友修养挺好。 我没有解释,唤了林梧榆一同出来。出了大厦,林梧榆一不经心,大毛便脱缰而出,一路狂奔。我们慌张地追上去,生怕它闯祸。赶至街口,大毛竟在人行道上大演黄片,压住一只斑点狗,戒备而焦虑地东张西望。分明地,它是在施暴,因为它爪下的斑点狗挣扎呜咽不已。我和林梧榆面面相觑,尴尬万分。 终于,大毛心满意足地离开可怜巴巴的小斑点狗,蹲下来,添干净自己的生殖器,犹犹豫豫地蹭过来,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林梧榆的裤腿,观察主人会不会惩罚它。我有点心烦意乱,这大毛色胆包天、当众耍流氓,还狗绅士呢,丢脸。 林梧榆把大毛寄放到附近一位朋友家里,我们去吃晚餐。我选了以牛蛙火锅著称的餐厅,那是我所知道最闹最拥挤的一间,相熟的老板帮我勉强调剂出两个座位,周围尽是别人的身体、手臂、嗓音。我很满意,因为我不大想和林梧榆说话。我对人格过于成熟的男人全无好感,他们是长在泥地里、而不是水里的草,我渴望晃动的、游移的状态。不过我相信,我对男人的癖好,你终究是很难理解的。 那一餐,林梧榆的脸上始终带着歉疚的笑,心事重重地沉默着,也许他和我一样,总喜欢在倦怠的城市之心里回忆自己遥远的18岁,说不定那时候,他恰恰被某个女孩所辜负。 (B) 夏末秋凉的那一阵子,我失眠。头儿帮我找了一位催眠师。那是本地一间著名大学的心理学教授,50余岁,研究西方的催眠术已有经年。他的研究室在郊外,很宽敞,屋子里散放着大量花卉。他带我进入隔室的一个小房间,里面陈设着床与简单的家具,窗帘垂下来,光线微暗。 按照他的吩咐,我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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