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舞派对_第七章苍青和碎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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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苍青和碎蓝 (第2/6页)

并不是为了任何人守身如玉,你别自做多情。但我管住自己的嘴。毕竟这种时刻,我不想伤他。

    没想到他哭得更凶了,他像一头狼一样贪婪地添着我,唾沫、鼻涕、泪水糊了我一身。我厌烦起来,推开他,到浴室里洗了洗自己,同时倒了杯酒给他。这神经质的男人,他需要镇定。

    喝了酒他好多了,我们缩进棉被。我困极了,他却精神奕奕,问我各种问题。他仿佛获得了某种特权,开始追询我过去的感情生活。我想睡觉,于是我说,我没有谈过恋爱。上帝,你猜怎么样,他又哭了。我打个呵欠,哭就哭吧。我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昏昏欲睡。我的身体有点痛,但不太严重。

    也不是不怅惘的,没想到竟是这般短暂粗糙的一回事。从前我是太过物质化的女人,贞cao观倒不是男权社会的那种,但凡事计较,权衡轻重价值,即使有那样鼓惑的人与情境,我仍会守财奴一样敝帚自珍。而最后却是林梧榆这样的男人,轻易地就完成了。啊啊,世事难测。

    似睡非睡间,林梧榆唠唠叨叨地坦白他的经历,也许他认为有必要告诉我一切。我模模糊糊地听两句,打一个盹,给他的声音吵醒过来,又被迫接着听一阵子。他的嗓音在我耳边嗡嗡嘤嘤,蚊子似的哼着,把我的睡眠斩成了无数零碎的片段。

    林梧榆在当兵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好得割头换颈,他在自家屋后蓖麻地里做了她。大约他参军不久,女孩就嫁了清油店的老板。后来他在部队交了个笔友,是个风流小寡妇,写得一手李清照似的古体诗,万里迢迢去看望他,两个人在旅店里烈火干柴,末了他才闻到她强烈的狐臭味,于是再也不愿碰她。

    恍惚就这么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对他的过去不感兴趣。我对伴侣的要求很简单,没有沾染任何不洁的疾病就已经足够。因此在我自己使用避孕贴之外,坚持要他戴安全套。这世道,谁都得防着谁。在sao动的漫漫长夜中,难道林梧榆永远像14岁的小男生一样自慰?反正我是不相信。

    早晨醒来我发了半天怔,不知道林梧榆何以有本事叙述了大半夜。他犹自睡着,鼻息很重。我看了看他,他的脸无比陌生。他的手臂露了出来,布满深浓的体毛,手肘有一块皮肤是青黑的,是被烧灼过的痕迹。我不认识他。我想。这念头凌厉地戳着我。要费很大的力气,我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失声尖叫出来。

    你知道,有的昆虫在生存的某一个阶段zuoai做到昏天黑地,那其实是一种无欲无求的幸福。对于人类,zuoai与吸毒基本上是一致的,一旦沾染,便会上瘾,毒瘾定期发作,如同疾病,成为生命不可摆脱之一部分。

    林梧榆每日下班赶至我处,我们叫外卖,饱食之后立即投入男欢女爱。林梧榆过于注重细节,他进入我的身体,握着我的双乳,一直问,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仿佛一个热切过头的服务生,一盘菜端上来,目不转睛地盯着客人吃下去,每吃一口,就问,怎样,怎样,味道怎样。但爱欲是不同的,不是足球比赛,射门即是成功,在中场踢来踢去便是不及格。

    起先我总是答好,温柔应对他,逐渐地我沉默下来,再后来,有点失神,在他结束的时候竟不知道。林梧榆也倦了,我们慢慢静下来,大部分时间不过散散步,找间滋味奇佳的鸡毛小店,叫一桌子红烧排骨、回锅rou之类的家常菜。周末我不大去水粉画华尔兹,头儿的老婆每个星期六在那里弄一回鬼魅的锐舞派对,顺带销售手工制作的T恤衫。我很烦。

    我淘了些碟片来看,有一阵子,我迷上越南题材的电影,像《恋恋三季》、《青木瓜香》、《三轮车夫》、《沙丘》什么的,我喜欢那种感觉,杜拉斯在西贡邂逅她的中国情人,就是那座城市。木棉花下柔弱的越南妓女,眼窝幽深、棕色皮肤的年轻仆妇,木瓜露出白白的湿润润的籽,孤独的孩子在绚烂而腐败的街市中挣扎。我喜欢那些镜头,快乐的悲哀的,温柔的残酷的。看这种片子需要来点威士忌,不加冰块,整个人在微醺里晃。

    林梧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王家卫式的东西是他所不能接受的。他坐在软垫里,搜寻我的书与光碟,我这里很有些好东西,原版的英文小说、法国的艺术片,可惜林梧榆信手扔过,只捡异域的风光画册来翻。

    "我想做自己的DV。"看得沉迷,我无限向往地说。林梧榆茫然对我微笑,这个白痴,他什么都不懂得!他只会念念不忘地说,我想知道你多一点的事情。我听得倦极,又不是职场自荐,我总不能滔滔不绝地自我表白一番吧。

    我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一句话,是形容一名男人的——他性格中有很多对立的东西。他既疯狂又自我压抑,厌倦名利又渴望成功,待人诚恳又过于苛责,既暴烈又脆弱。我狂喜,指给林梧榆,告诉他,那就是我。林梧榆扁扁嘴,不以为然。

    于是我不再试图与他对话。我们在一起研究食谱,餐具,各式琐碎的玩意儿。我有一套经典的蓝白瓷,不,你千万别以为是普通的青花瓷,而是被称为"丹麦之花"的世界名瓷,是洛可可式的繁复风格,以钴蓝釉彩绘制的唐草图案,蓝花藤蔓纤细如发丝。我用它们盛放甜点,细巧的纯麦饼干。

    "这是上好的骨瓷。"我说。林梧榆惊异得很,尤其在他了解了它们的价值以后。那是我在担任厨艺版记者时得到的礼物,可我没说。懒得说。

    我们矫揉造作地喝下午茶,茶具自然也是有讲究的,没办法,我专注于此。我就是个玩物丧志的人,自小我最爱读的一册书是《清宫二年记》,我一遍一遍读着慈禧奢靡堕落的生活细节,满坑满谷的珠玩玉器,一餐一餐美酒盛馔的豪门午宴。毫无疑问,她压榨剥削成性,在理论上是该死的、万恶的,但那些精致的小玩意却着实让我浮想联翩。

    林梧榆嚼着一片核桃面包,看得出来他并不习惯这种情致。我心不在焉地小口小口喝茶。茶是淡淡的。林梧榆猝不及防地说:

    "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一楞,镇静地审视他。功能健全,无不良嗜好,譬如虐待狂或是同性恋什么的,这年头,上述条件已是上乘。我不能指望李嘉诚的公子驾着一部值当888万的宾利带我去海边兜风。

    我看着林梧榆,他的脸、头发,他的身体,我想着他伏在我身上,温暖的、亲密的,在我的体内遗留下他的气息,类似于清涩的植物、或者是枯干的木片的气息。

    "好不好?"他追问,他的嘴角有一点面包的碎屑。那是他一贯的风格。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我笑起来,并且敷衍地回答他,"看看再说吧。"他生了气,孩子似的赌气起身离开我,站到窗前,背对着我,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吃东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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