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零八章选择与逃亡 (第2/4页)
破碎后的混沌元层, 心,过段时间通过吸收周围灵气这个混沌层就会消失逆徒已经自爆了。灰飞烟灭,神形具毁!”熊飞很是肯定的说道。 听熊飞这么一说,熊松旗立刻松了口气,开口提议道“族长,我们还是先赶回族里吧。” 熊飞没有拒绝,他也感觉留在这里很不安全,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熊飞总感觉心里萦绕着一丝丝的不安和疑惑。具体是什么却又想不出来,熊飞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进戒子空间看看罡~可现在的情况却又不适合,只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在仔细查看了,而且那个定光欢喜佛能够那么轻易的进入戒子空间,这个事情让熊飞十分不安。 有熊族人足足飞出了十数万里,熊飞才让众人休息一下。也顾不得调息,熊飞直接带着两个儿子和熊松旗进入了戒子空间。望着戒子空间中一片狼藉地模样,熊飞双眼立刻通红。翻来覆去也没有看到罡~所在,甚至所有法宝材料也都消失不见。熊飞满脸愤怒的怒吼着,脸色通红,嘴角再次留下两行鲜血。本来伤势就没有恢复,暴怒之下,更是伤上加伤。 熊思杰和熊智两人满脸惊慌的安慰着父亲,而熊松旗却是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周围情况。眉头紧紧皱着,他没有去安慰熊飞,因为熊飞这样的雄是不用任何人安慰的,果然不过一会儿,熊飞就安静下来,轻轻调息了一下,等身体恢复少许,熊飞立刻开口问道“松旗,现在情况怎么样?” “族长,你知道罡~泯灭了?”熊松旗很是正经的问道, “不可能,我可以肯定破碎空间前我已经关闭了戒子空间,不然不只是罡~虽然一片狼藉,可是却根本没有受空间碎裂的影响。”熊飞严肃地解释着, 熊松旗眉头越皱越紧,叹息一声“族长,看来那个定光欢喜佛使用佛门秘法把罡~里。现在就要看族长怎么选择了,有熊一族日后的发展也就在您一念之间了!” 熊飞显然听明白熊松旗的意思了,也是在那里皱眉苦思着,半响脸色端正起来,站起身“没有什么好选择的,有熊族绝对不能在我手里覆灭,一会儿你们直接回族里,我去极乐佛土,有熊族投奔佛门,想必大日如来佛祖会十分愿意接受吧,以前是虽然有先祖荣耀在身让我们不能芶且偷生,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先祖都落到了大日如来佛祖那里,我们投奔他们想必族内的长老也不能说些什么了,而且入了佛门,别人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对付我们,有熊族就算是没有罡~简单了很多!” 熊智和熊思杰挺清楚熊飞的意思,都是一脸震惊,抛弃一族不知多少万年来的坚持,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呀!熊松旗倒是一脸就该如此地表情,显然他的建议也是这样。 “你们两个不用这副样子,什么尊严都是建立在实力上地,如果我们有熊族不加入佛门,根本不用圣人出手,肯定很多人想灭我们一族而后快,只要活下去,一切都有可能!”熊飞很是语重心长的说道,说完看向了熊松旗“松旗,族中地事情恐怕需要你忙碌一番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去佛土用不了多长时间!” 熊松旗沉默的点点头,有熊族的未来就在两人三言两语中决定了! … 乔然在山洞中蓦然睁开眼睛,眼中满是愤怒,竟然被有熊族这些家伙毁去了自己的第二元神,真是不可原谅,不过事情发展到那种地步也没有办法,乔然眼中地怒气很快敛去,归根到底都是自己的实力不行,如果自己有圣人之能,谁敢招惹!不再多想,乔然静静的吸收着周围的灵气。 三天后,乔然第二元神中地神念附着在旗幡之上回到了山洞之中,乔然并没有收起这缕神念,反而把神念放入了芥子空间中,这缕神念和乔然本是一体,自然明白乔然的意思,在芥子空间中只是凑在那个貌似水灵的水珠周围不住盘旋回绕。 既然玄牝珠所化的第二元神已经泯灭。那就在创造一个就是了,如果这个水滴真的是水灵的话,玄牝珠算什么,就算是先天灵宝恐怕都比不得这水灵。 不过自己现在也不能耽搁了,尽快到达东菱山,充实洪荒妖神策,增加自己地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乔然一路上丝毫不做耽搁,迅速朝着东菱山方向飞去,不过途中却是遇到了很多行迹诡异的各色种族。很多都是乔然闻所未闻的种族,其中还拥有不少修为比乔然高上很多的高手,对于洪荒遗族,乔然从来没有小看过,不过和熊飞那一战之后,乔然才明白自己还是小看了洪荒遗族,除了族人稀少之外。洪荒遗族可谓没有任何破绽,天生就拥有大能。修炼也比人类更加迅捷快速,只不过是缺乏顶尖高手而已。 对于这些洪荒遗族如此频繁出现的原因。乔然也有一定猜测,肯定是有熊族已经开始给自己泼脏水,听说能够复活远古先祖,这些因为没有顶尖高手才被迫隐世的洪荒遗族怎么会不疯狂那。 乔然想到了人算不如天算这个让自己痛恨至极的词语。现在他有所感觉了,有熊族只不过是泼脏水而已,谁知道它们猜测的竟然完全正确,而且有熊族根本不在乎这个猜测正不正确。他们只是在给乔然找麻烦而已,很明显,他们地目的达到了,有熊族把自己的方向告诉了所有洪荒遗族,这些强悍的洪荒遗族们自然会沿路不断搜索,可是乔然又有什么办法那?! 乔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路程,只是更加隐秘的朝着东菱山行去,不管怎么样,乔然都 看东菱山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那里如果有洪荒妖神策西,洪荒妖神策一定会提醒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